1、医务人员文明用语,礼貌待患,服务热情,无服务禁语。
2、设立导诊咨询服务台并免费为患者提供一定的便民服务设施。
3、消除门诊“三长一短”〔挂号、收费、取药时间长,就诊时间短〕现象。
4、急诊抢救患者到医院后及时处置。院内急诊会诊,参加会诊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位。
5、因病施治,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,严禁各种检查开单提成。医务人员不收受药品、医用设备、医用耗材等生产、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、回扣或提成。
6、各病区全面实行医患双签协议书制度,医务人员不接受患者及亲友的钱物和宴请。
7、严格执行物价标准,公开收费标准,实行住院患者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医疗费用查询制度,增强收费透明度。
8、无假劣、过期药品,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。
9、成立医患关系办公室,每月两次院领导接待日。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箱、意见簿,明示投诉举报电话,认真听取患者意见。
投诉举报(红包)电话:
医患关系办:86526069(工作日)
医德行风办:86556100(工作日)
夜间及节假日:86503686
地址: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40号
辽卫网审字【2615】第95号
版权所有: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